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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+挂靠型第三层施工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(2025)鄂 01 民终 1**号 项目:某地产开发商围栏项目,产值2,258,701元 案情介绍: 1、该案件是挂靠型的案件 2、我方是第三层的施工方,投入人材机。 3、我与被挂靠的总包没有签订任何合同,也没有挂靠协议 4、项目是合伙人和业主对接,业主明知挂靠关系证据模糊 5、合伙人+业主+被挂靠公司一起抗辩,整个庭审以1打3 判决要点: 一审和二审判决几乎一模一样,认定类似于转包关系,判决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,合伙人放弃了起诉权利,所有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当事人。 案件评语:虽然没有认定是挂靠行为,但我们赢了官司,总包也有执行能力,可以说是大获全胜。开庭4次,司法造价鉴定很理想,该案件历时1年3个月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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